关于印发福建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71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财社[2015]26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国卫财务发[2017]31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医院经济活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益,全面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作用。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福建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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